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为基层减负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作出部署。要贯彻落实好《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
深刻把握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为基层减负、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党中央提出这项重要改革举措,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和深层战略考量。
这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乡镇(街道)是落实党的领导、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枢纽。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将党的建设作为首要职责,突出强化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乡镇(街道)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这是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责权一致、责能一致是重要前提和基础。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能职责,理顺县乡权责关系,以“小切口”破解基层治理中的权、责、能不相适问题,带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这是加强基层基础、激发基层创新创造活力的必然要求。基层治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突出表现为“小马拉大车”问题。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紧紧抓住基层应该干什么、能干什么这个关键,更好地为“车”减负、为“马”赋能,使基层更加有能力、有资源、有动力推动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
这是巩固地方机构改革成果、提高基层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的必然要求。这次地方机构改革,乡镇(街道)普遍设置“几办几中心”,机构数量总体控制在10个以内,在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管理体制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把履职事项落实到“几办几中心”和具体岗位,促进机构职责人员更好融合,实现人岗责精准匹配,全面提升基层工作质效,为企业、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优质的服务。
深刻把握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主要任务,从制度上推动为基层减负
编制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明确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必须全面承担的履职事项。共性事项全面覆盖乡镇(街道)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并保持相对稳定。个性事项结合乡镇(街道)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产业特色、文化传统等实际,体现本地特色和功能定位。特别是中央明确乡镇(街道)必不可少的14类53项“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兜底事项,各地结合实际在清单中应列尽列,确保有人抓、有人管,不掉到地上。
编制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分清县乡主次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明确上级部门承担的主责和乡镇(街道)应承担的配合职责,对于确需乡镇(街道)配合的事项,上级部门在经费、人员、设备等方面加强履职保障,让乡镇(街道)与上级部门各归其位、各负其责。
编好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将乡镇(街道)接不住、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项“物归原主”。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且乡镇(街道)无力承担的事项,以及长期未实际发生的“僵尸”事项等,由上级部门收回。中央分两批明确了900多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各地逐项对照落实,做到应收尽收,切实为基层减负。
深刻把握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方法步骤,稳妥有序抓好组织实施
梯次推进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第一阶段是试点探索阶段。2024年2月,选择江苏、广西、宁夏三地84个乡镇(街道)开展履职事项清单试点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试点工作全部完成,为在全国面上推开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二阶段是先行开展工作阶段。在总结试点做法和经验成效的基础上,中央制定印发全国面上推开的指导性意见,召开全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各省区市全面启动组织实施工作,选择工作基础好、条件相对成熟的3100多个乡镇(街道)先行开展工作。第三阶段是全面推开阶段。2025年2月,先行开展工作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后,3.5万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截至2025年6月,全国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清单编制任务并陆续向社会公布。
科学编制履职事项清单。首先是拟订清单初稿。乡镇(街道)全员参与,逐一梳理工作事项,充分听取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负责人、服务对象的意见,对乡镇(街道)现有各项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把清单建立在对实际工作的真实掌握和集思广益基础上。许多乡镇(街道)通过收集整理“12345”热线工单、在党群服务中心专门开设窗口、整理基层信访办件等方式,充分听取群众、企业意见,梳理工作事项。在此基础上,将相互关联、同质同类或上下游的工作归纳凝炼成一个事项,形成清单初稿。其次是“三上三下”听取意见。乡镇(街道)就履职事项清单初稿内容征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将修改完善后的履职事项清单再次征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对县乡确实难以达成一致的问题,县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协调拍板。接下来,乡镇(街道)听取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同题共答,把县乡责任链条理清楚,保证履职事项清单大家都认可。最后是做好研究论证审定发布。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对履职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将履职事项清单提交县级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将涉及政府履职事项按规定程序提请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按程序印发并对外公布。
坚持以优良作风推进清单工作。将实战化培训贯穿清单工作始终。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强化案例辅导,帮助基层同志吃透改革精神、把准工作要求、掌握实施方法,确保工作推进到哪里,有针对性的培训就跟进到哪里。各地还汇编中央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问题口径等组织实施“工具包”,让基层同志一看就明白、拿来就能用。“下深水”调研指导解决问题。中央和各省区市组建调研指导组,采取蹲点调研、“四不两直”调研等方式,紧盯困难大、问题多的地区加大指导力度,与乡镇(街道)同志一起理事项、编清单、研究解决问题。通过“打样”示范抓两头、带中间。各地以县为单位选择工作基础好的乡镇(街道)进行清单“打样”,省市县乡四级同志共同推敲,邀请相关部门的同志参与研讨,引导其他乡镇(街道)交叉比对、查缺补漏、调整完善,提高清单编制质量。
目前,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在减负方面,一大批乡镇(街道)接不住、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项收回上级部门,取消一大批没有实质意义的信息数据报送、创建示范、评比考核、留痕检查等事项。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中,配合履职事项和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占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