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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四化举措”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 2021-09-30         来源:浙江舟山定海区委编办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认真落实“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试点工作,围绕“大综合一体化”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两项改革试点任务,提炼优化四大有力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基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编绘全景化作战蓝图,做细改革方案。区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立足定海区实际,通过横向征求意见、纵向沟通汇报等方式,反复修改完善改革总体方案和试点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完成《定海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和《定海区白泉镇、环南街道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合理分解每月工作任务,以挂图作战方式,按月排定推进计划。围绕群众和基层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整合城乡规划、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市容市貌等26个领域11个部门的处罚事项。

 

  二、提供长效化编制保障,夯实基层力量。根据改革方案精神,在试点镇(街道)的执法机构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赋权范围内以镇(街道)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整合现有派驻镇(街道)执法人员力量,建立力量配备和综合执法赋权清单相匹配的人事供需匹配库,覆盖司法、综合执法、教育、文广旅体、公安等多家区属派驻镇街道部门,镇(街道)执法人员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56.5%。大力推动编制资源向镇街道集聚,今年镇街新增行政事业用编占全区全部新增的20%,同比提高100%

 

  三、构建差异化执法体系,强化资源整合。建设形成“综++合”三执法全方位覆盖。统筹配置基层综合执法力量,实现镇(街道)区域内的大综合行政执法,赋权清单以外的执法事项实行部门派驻力量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跨区域巡查。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不属于赋权清单内的执法事项的,及时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处置。完善《派驻部门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区镇(街道)两级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提升镇(街道)对基层执法力量的统筹协调能力,

 

  四、探索特色化执法模式,开展工作实践。部门与属地镇(街道)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做好案源报送、后续查处跟踪等工作,切实为执法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城区近千余家社区菜店、水果店、餐饮店等经营户的信息进行了基础信息采集录入,以细致化、合规化、合法化为根本要求,采用视听资料形式固定违法事实证据,优先推广于办理占道、跨门、无照经营、建筑垃圾违法清运等领域案件,办理了一批城市管理方面的重难点案件,成功地破解了诸多城市管理难题,今年以来“非现场执法”立案结案率达到9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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