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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阳谷县强化“县乡同步”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21-10-14         来源:山东聊城阳谷县委编办 
 

 2017年以来,阳谷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以规范执法机构设置、梳理执法权限清单、完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为重点,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新体制,成效显著。

  一、规范机构设置,实现“扁平化”管理。一是实行“局队合一”执法新模式。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改革要求,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城市管理局牌子),为正科级政府序列部门,全面统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的“局队合一”执法新模式。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按照“3+5+2”模式均等配备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执法力量,即县城区3个街道配备3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15个乡镇配备5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祥光经济开发区和祥光生态工业园各配备1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通过优化职责配置,整合职责,合并执法队伍,精简整合重点领域执法资源配置,保留6支执法队伍。二是在乡镇推行“1+1+X”管理体制。即“1个机构统筹执法、1支队伍综合执法、X个机构联合执法”。 为破解基层执法无权、无人、无物的“三无”难题,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盘子”统筹考虑,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同时加强执法力量,配备120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执法信息事前预警、发现上报以及执法联络配合等工作,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及乡镇(街道)自身工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辖区内综合执法,其他派驻机构负责辖区内专业领域执法。

  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实现执法领域全覆盖。一是梳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清单。为依法厘清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阳谷县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上,梳理形成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清单,共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限707项。其中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执法权限171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食品卫生等领域。由业务主管部门行使执法权限536项,主要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从事迷信活动、河道及水资源管理等领域。二是实现“领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6大领域执法机构,按照“人随编走”的原则,同步调整职能、编制和人员,6支队伍共有334名执法人员,实现“领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例如,阳谷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整合组建后,涵盖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盐务六个领域的执法职能,具体承担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广告、价格违法、餐饮安全、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违法行为,真正实现了“领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阳谷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共办理执法案件67件,其中涉及产品质量类案件14件,涉及特种设备类案件1件,涉及食品药品类案件46件,涉及价格类案件2件,涉及其他类案件4件。

  三、建立健全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创新执法监管新模式。一是实行“联席会议+协同执法”模式。建立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印发《阳谷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2号)《阳谷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阳司法〔2020〕29号)等文件,规范部门职责边界、协作配合等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责权限和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建立“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搜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综合执法局实施执法—反馈主管部门”机制,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专业领域和其他行政执法力量机动调剂、优势互补,形成全县行政执法“一盘棋”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县乡联动”执法机制。成立综合执法协调小组,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执法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强化执法工作的组织保障。制定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联合执法工作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加强“县乡联动”协作。乡镇(街道)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技术鉴定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向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执法协作文书,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自收到执法协作文书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认定、鉴定或咨询意见;乡镇(街道)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及时通报相关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商对策,联合执法。

  四、提升城乡执法水平,凸显执法改革新成效。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从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量化行政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等方面入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增强执法业务能力,强化综合执法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综合执法“满意度”。利用数字城管平台,优化数字执法,实现从“传统执法”向“智能执法”转变。在城区,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累计查处违规经营2700余处次;暂扣经各类营工具、物品360余件,治理各类“十乱”现象6000余处次,规范宣传活动40余处次,办理各级热线650余件,办结率100%。累计排查城区内餐饮油烟单位1765余家次,对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餐饮单位立案处罚3家。严格防控违法建设,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88处,拆除面积9074.7平方米,市容市貌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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